為保證考試的公平、公正,強化廣大考生誠信、守規、守紀、守法考試的自覺性,營造“誠信光榮”的優良學習風氣,以“誠信承諾”方式明確考試紀律,特制定《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》:
莘莘學子,誠信為本。我要在考試中培養自己誠信品格,我要在人格答卷上得到滿分,我要塑造自己純凈的靈魂,我要以良好的心態,出色的發揮,考出自己最真實的成績,絕不辜負老師和家長的信任。
“文明考風、誠信考試”從我做起,從現在做起,克服浮躁心態與功利思想的影響,正確認識考試的意義和作用,認真復習,積極備考。每一名同學都要自覺抵制作弊行為,守住內心的一份堅持,交出一份合格的答案,做一名文明誠信的中學生。
考生要按時參加考試,無故不參加考試的按曠課處理,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,服從監考老師的管理。考試時做到不喧嘩,不交頭接耳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,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。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,不得拖延,也不許提前交卷。
考生一旦被認定為作弊將接受下列處罰:立即勒令其退出考場,取消所有學科考試資格(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),并按照《亳州一中學生違紀處理辦法》進行處理。
